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按照“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报名者在面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⑴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
⑵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及以上“三好生”加4分,校级“三好生”加2分;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学生,可以累计加分,较高加分不得**过6分;
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以及生源地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招聘。
特设岗位教师在聘期内,由县级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工作不扎实、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履行合同要求的义务,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在教师岗位继续工作的,应解除协议。
各设岗县(市)和学校,要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必要的周转房,方便教师的工作和生活。
特设岗位教师享受国家《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特岗计划”的实施可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县级**人事行政部门批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并分别报省、市(州)人事、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今后各市、县(市、区)、乡镇学校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聘期已满、考核合格的特设岗位教师。
各地区在实施特岗计划的同时,要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办法,加大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的工作力度,并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代课人员问题。
特岗教师是一项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扶持政策,虽然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是没有编制的,但是仍旧挡不住考生们的热情,每一年的考试竞争都非常的激烈,为什么特岗教师考试这么受欢迎呢?
特岗教师在3年聘任期间,其教师工资总额按人均3.1万元/年的标准由*财政转移支付;**3.1万元/年的,高出部分由聘用的县区市**承担。
有的童鞋可能说,这一个月还不到3000元的工资啊,要知道现在**非常重视农村的基础义务教育,很多地方**还会给额外的补助,据了解,绝大多数地方特岗教师的工资都**出了3000元,甚至陕北等地有达到四五千元的待遇。
各县区市**为特岗教师提供周转宿舍,解决特岗教师的住宿问题,这就说明在住宿方面是没有支出的哦!
所有特岗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各地实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应将相应岗位的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
参加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录取。
特岗教师属于基层四项服务范围,所以在服务期满后,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针对这四类人群特设的职位,竞争压力会小很多。
特岗教师任教期间,由县区市特岗办代县区**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
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特岗教师,各县区市**要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关于做好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聘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201号)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他们全部入编,留任人员的聘用手续由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办理,并按照规定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