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按照“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报名者在面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⑴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
⑵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及以上“三好生”加4分,校级“三好生”加2分;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学生,可以累计加分,较高加分不得**过6分;
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以及生源地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招聘。
特设岗位教师在聘期内,由县级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工作不扎实、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履行合同要求的义务,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在教师岗位继续工作的,应解除协议。
各设岗县(市)和学校,要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必要的周转房,方便教师的工作和生活。
特设岗位教师享受国家《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特岗计划”的实施可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县级**人事行政部门批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并分别报省、市(州)人事、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今后各市、县(市、区)、乡镇学校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聘期已满、考核合格的特设岗位教师。
各地区在实施特岗计划的同时,要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办法,加大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的工作力度,并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代课人员问题。
特岗教师值不值得考主要看个人怎么想,毕竟是教师职业,教师是比较受人尊敬的职业了。近几年国家正在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以及偏远地区的教育教学水平,也因此大力在倡导大学生去参加特岗教师的考试,下面是关于特岗教师的相关资料,大家看后就知道特岗教师值不值得考了:
1、什么是特岗教师?
答:特岗教师政策是*实施的一项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2、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如何?
答:从2016年7月1日起,*财政和省级财政对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3.16万元。特岗教师其他津贴补贴由各设岗县(市)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3、特岗教师服务期为多少时间,期满后如何安排?
答: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且在有空缺岗位办理入编,落实工作岗位,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对重新择业的特岗教师,设岗县(市)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4、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可享受国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从事“三支一扶”和扶贫工作的各项优惠政策;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任教的,设岗县(市)**为其落实工作岗位与编制,与当地正式教师享受同等待遇。